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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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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时间:2019-03-07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位老师:
   接学校教务处通知,按照学校要求,学校鼓励教师利用符合课程标准规定教学内容要求的信息化资源实施教学,并进行考核。现公共课部结合学校要求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请各位老师按要求执行:
1.全体教师应利用符合课程标准规定教学内容要求的信息化资源实施教学;
2.利用信息化资源实施教学的授课教师合理设计教案,按要求填写学期教师信息化教学计划(附件1),3月12日前交朱金凤处,经课部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并按计划认真执行;
3.各教研室填写学期教学基层单位信息化教学汇总表(附件2);
4.3月12日下班前请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本学期的教师信息化教学计划和教研室信息化教学汇总表纸质档于朱金凤,同时以教研室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党文华邮箱;
5.依托智慧职教平台实施信息化教学的老师需要在职教云组建班级并开课实施教学,流程参考附件3;依托其他信息化教学平台,需自行提供应用证明材料;
6.请教师据实填写教师信息化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附件1),教务处要求教学基层单位每月28日将当月教师信息化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应用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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