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公共课部日常事务运行有序,特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服从领导,树立全心全意为学院、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讲究职业道德,一切教学活动以保证教学秩序为重心、以保证教学质量为根本。
第三条:授课是教师的天职,也是教师获取劳动报酬的依据。在身体状况允许的前提下,教师必须承担相应数量的教学任务。
二、教研室工作
第四条:教研室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教研室主任要根据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教学过程中的即时动态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在教学思想、施教方法等方面多作符合客观实际的探讨,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五条:教研室主任要根据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做出相对统一的授课计划,最大限度地保证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每学期向公共课部提交格式统一的授课计划电子文件。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要根据本教研室的教师结构合情合理地分配授课任务,确保本教研室的教学任务完全下达。
分配教学任务时的一般原则为:
1.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时量一般不宜超过每周20课时。
2.教研室的课时量不足时,要使每位教师均有基本等量的授课任务;课时量过多时,应合理安排外聘教师。
3.教研室的人均工作量在未达到每周16课时的情况下,不得外聘教师授课。必须外聘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时,须按照学院要求、通过公共课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外聘教师的教学状况和授课效果做出及时反应。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要携同教师完善计算机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建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教学质量检查的随意性。各类试卷必须通过教研室主任审定、同意实施后才能进行相关考试、考查或测验,所用试卷均需交电子档于公共课部备案。
第八条: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教师探讨多媒体教学方法,进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开发和运用,逐步将现代教学手段融入教学活动。
第九条:教研室主任要真实考勤工作纪律、如实记载出勤情况、仔细核定教师实施的课时量,并于次月2日(遇节假日顺延至次月初第二个工作日)之前上报本教研室当月的考勤记录及教师课时量记载表(电子版)。
第十条:教研室主任要妥善保管好教研室的各项资料备查。资料项目为: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
三、教师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严禁教师无教案授课。每次课必须有格式统一、授课日期准确的教案首页(首页内容为:授课班级、日期、课题、重点、难点、作业、授课内容提纲)。教案讲义格式不限,但必须内容清晰、条理有序,不得墨迹紊乱或页面破损。更换新教材时,必须准备与教材相对应的新教案。提倡运用计算机准备教案电子档[1]。
第十二条:教师应该严格遵守上课时间,禁止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课间中途离堂。
第十三条:教师应该及时、认真的批阅学生作业,不得以各种理由让学生批阅各类试卷。
第十四条:教师因病、因公、因私需要请假或调课时,必须通过教研室报公共课部批准并办理调课手续,不允许私自调代课。
第十五条:教师应该无条件的参加教学研究、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2]等活动,根据集体的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工作节奏。
第十六条:教师应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教学资料备查。需要教师自己保管的个人教学常规资料项目为:授课讲义、所执行的授课计划、学期教学工作总结;需要教师每学期上交的教学资料项目为:学生成绩报告单(校园网上登录及向公共课部提交含课堂考勤记录的电子档)、教师授课日志(电子档)、与授课日期对应的教案首页(打印件或手写件)、本学期的各类考核试卷(电子档)。
四、教师业绩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教师综合业绩是对教师的工作状况进行的综合评定,业绩数据的高低排序既是各类评优评先的依据,也是教师技术职务的聘任依据。
第十七条:教师的综合工作业绩采用百分制记载,由一学期的课时量、学生测评、教研室民主测评、公共课部综合评定及科研状况五个方面构成,各项权重分别为:课时量30%、学生测评30%、教研室民主测评10%、公共课部综合评定15%、科研状况15%(其中公共课部综合评定与科研状况合并为一个评定项目,占总成绩的30%)。
具体评定方法为:
一、课时量成绩:以学院设定的学期课时量基本标准(现行标准为160课时/学期)为82分[3]、以公共课部教师个人最高折算课时量为100分,按二次曲线规律折算出教师的百分制课时量成绩A[4](课时成绩不含职称因素)。
二、学生测评:以学院组织的学生测评数据为依据,记录为成绩B。
三、教研室民主测评[5]:采用单项10分制计分,测评项目为:接课态度、教案书写、授课反映、作业批阅[6]、授课纪律、教研活动、民意测评[7]等,由公共课部根据重视程度对各测评项目赋予不同权重系数后汇总,以教研室为单位各取其最高分为100分、按线性比值折算成百分制成绩C。
四、公共课部综合评定:评定项目为敬业态度、教学纪律、选修课、班主任、公益服务[8]。具体操作为:
1、敬业态度:以10分为基础分值,采取加减制记载[9]。
加分:在教学业务方面为系部排忧解难(如承担教改、承担临时教学任务等),酌情加1~3分;
减分:教学资料质量欠缺、逾期提交或拒不提交各类教学资料、学生教学投诉等,每次扣减1~3分。
2、教学纪律:以10分为基础分值,采取扣减制记载。
上课迟到、早退、私自调代课,每次扣减2分,无故旷课每次扣减4分。另:教研活动无故旷到每次扣减1分,教研活动非因公理由请假扣减0.5分。
3、选修课、班主任单项,采取“有则10分,无则零分”的方法记载。
4、公益服务:教师在教学业务范围之外涉及的的每件公益性事务,视其影响及重视程度予以1~3分[10]累计记载。
对上述各评估单项赋予不同权重[11]后,汇集出每位教师的积累分值,以公共课部全体教师得分的平均值为82分、个人最高值为100分的比例折算成百分制成绩D。
五、科研成绩:科研成绩以学院发布的《教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为基本依据,对教师在年度内的论文发表[12]、课题研究[13]、竞赛服务等状况进行量化记载。以不同技术职务的量化标准[14]为82分,按不同系列的个人最高值为100分,按二次曲线规律折算出教师的百分制科研成绩E。
第十八条:教师学期综合业绩记录为:
M=0.3A+0.3B+0.1C+0.15D+0.15E[15]。
第十九条:教师学期综合业绩等级划分标准(四舍五入取整数):
优秀: M≥90分
合格: 89分≥M≥65分
基本合格:64分≥M≥60分
不合格: M≤59分
第二十条:年度(或学年)综合业绩[16]:取最新邻近两个学期的平均值予以认定,等级划分标准与学期综合业绩的等级划分方法相同。
五、评优评先
第二十一条:常规性评选
优秀教师的确定:根据学院配定的优秀教师名额,以公共课部全体教师在相应时段的综合业绩排序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年度(学年)优秀教师人选;先进集体的确定:以各教研室全体教师在相应时段的综合业绩平均值排序为依据,分值高者为先进集体。
第二十二条:专项性评选
遇有相关主管部门需要评选某种专项性先进人物时,在“教学数量、学生评教、教科研究、系部评定、综合业绩”各项成绩中选取与该专项性质相吻合或最接近的某项成绩为依据,综合其最近三年的数据按高低排序,以20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员,再通过民主测评的形式确定最终人选[17]。
五、教师职称聘任
第二十三条:将学院配备给公共课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名额分作两部分进行聘任操作:
1、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额的50%平均分配[18]至各教研室,由各教研室经过民主评议确定聘任人选。如果因各种原因不能确定人选,所空出的名额并入另外50%中由公共课部统一聘任。
2、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额的另外50%,由公共课部根据全体教师的综合业绩统一聘任。具体操作为:以学院规定的时限为聘任周期,依据教师在本聘期内的聘期业绩[19]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在相应资格人选中聘任下一聘期的高、中级技术职务。其中,离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聘期的教师,其综合业绩赋予系数1+0.618/10后参与相应技术职务系列的排序评聘;由较高技术职务系列落聘的教师,以其实际综合业绩参加较低一级职务系列的排序聘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有相关规定时,按学院规定执行。
六、学期管理费使用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划拨的管理费用,主要用于日常事务的各种单项津贴及质量奖励,具体操作为:
1、单项津贴:包括教学管理项目支出、补考费用、购买饮用水、零星加班等项目,其中,教学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教研室主任津贴、本学期部门优秀等级津贴、试卷组织、资料提交、资料质量、系部安排的任务、学院不支付费用的教学活动及各类集体活动等等。各单项津贴的支付额度由系部根据总体情况予以适当掌握。
2、质量津贴:支付单项津贴后剩余的管理费用于质量津贴。以教师综合业绩的60分为津贴起点,按教师的业绩分值折算质量津贴金额。
3、津贴减免:凡有旷课及迟到早退记录者,分别按其管理费应得津贴额度[20]的20%及10%予以扣罚;逾期不提交相关教学资料者每次扣罚其应得津贴额度的20%。罚扣所得金额返还于管理费总额执行再分配。
4、公共课部非专职教师人员扣除本职岗位津贴标准的30%~50%纳入到学期管理费总额中统一分配。
八、体育维持费使用办法
第二十六条:体育维持费的使用范围:学院一年一度的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教学器材的购置和维护、年度参赛计划范围内的参赛费用以及其他与体育活动相关的事宜。
第二十七条:保证学院一年一度学生田径运动会的正常开支,费用包括:运动会会务费用[2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22]津贴。其中裁判员、工作人员津贴标准由公共课部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八条:常规体育教学器材每年采购一次,器材购置由体育教研室提交书面计划或申请,经公共课部批准后由学院采购部门负责实施。不得发生个人采购行为。
第二十九条:体育设备及器材的维护费用,由器材保管员书面提交计划或申请,经体育教研室核实后报公共课部审批。
第三十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体育赛事计划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的赛事安排,由体育教研室于年初确定全年参赛项目及各赛事的费用预算,全年赛事的总费用为年度体育维持费总额的50%。
第三十一条:各类赛事费用采取“项目包干制”,即由赛事教练组(员)根据项目费用额度合理安排与赛事相关的各项费用,费用项目包括:训练津贴费、赛事服装费、赛事报名费、赛事抵押金、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23]、获奖奖励费,其中用于教练员的训练津贴总额不超过赛事费用的10%。
鼓励精打细算、节约参赛的精神,赛事费用的结余金额60%返还项目赛事教练组、40%返回体育维持费。
第三十二条:年度参赛计划范围外的、没有省部级体育机构正式通知的、教师个人联系的、不按正规渠道组织的各类比赛,均不支付一切费用。
第三十三条:体育教师每年限价200元购置运动服装。
永利集团304am登录公共课部
2010年8月15日修订
[1]
电子教案:电子版便于教师修订内容、也便于保存,并不需要每学期打印出来作为资料提交。
[2]
参加活动:除特别组织的活动外,业务活动一般采取QQ“群聊”的方式进行,凡是在群面板中公布了的信息均视同告知了每位教师。每周星期四下午两点至晚上零点之前登录QQ群了解信息者,均视为正常参加了业务学习。
[3]
取值82分:公司传统习惯上将学生成绩的“良好”分数段确定为75分至89分,其中值为82分。
[4]课时成绩:设定学期课时量标准为X(目前规定为160),完成的实际课时为S、实际课时对应的折算课时为Z,本学期本部门教师实际完成的最高折算课时为G,则课时量成绩A的计算式为:
; 。
[5]民主测评:参与投票者按实际票数取平均值、不参与投票者按“实际票数+1”取平均值记录测评成绩。
[6]作业批阅:体育课程无作业批阅项,该项目的权重合并于“授课反映”项目。
[7]民意测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分别以9.5、8.2、6.7、3.0
分参与计算。
[8]
公益服务:服务学生第二课堂、完成系部指令、协助系部管理事务、协助其它部门完成各类公益性事务等(以系部记录及学院其他各部门认定的记录为依据)。
[9]加分减分:加分累积不设上限;扣减分值则至零为止,不设负分。
[10]赋分原则:公益服务赋分以“模糊定性”为原则:一般而言,群体参入性质的活动赋1分,个人或少量人员参入的事件赋2分,较重大的事件或需要长期担纲的事务赋3分。
[11]赋予权重:敬业态度2、教学纪律2、选修课1、班主任1、公益事务2~5。其中公益事务权重系数的取定,以使系部综合评定最低分者获取最大值为标准。
[12]论文登记:公开发表的论文每篇每年只登录一次,因邮件延误等原因可以登录于下一年度;不能提供原件或录用通知的论文不计分;发表于非法期刊的论文不计分;一稿多投的论文不重复计分;一篇论文多种用途只取其中最高分(获奖另计)。
[13]课题研究:处在研究过程中尚未结题的课题不计分(课题获奖分值另计)。
[14]量化标准:目前学院制定的标准为:正高120、副高80、中级40、初级20。分值概念:在一般期刊上独自发表一篇论文记录为40分。
[15]科研权重:为了与学院科研处的工作节奏合拍及摈除不合理因素,自然年度的上半年所在学期不登记教师科研成果,下半年所在学期登记教师全年的科研成果。具体计算方法为:将科研成绩嵌套于系部评定中,上半年科研成绩的权重系数为零、下半年科研成绩的权重系数与系部评定的各项目权重系数之和相等。
[16]年度业绩:由于学院或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数据时往往本学期的数据记载还没落定,为了从容应和学院或上级部门的工作节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评比的公平性,因此,系部向学院上报数据的时段往前挪动一个学期,即仍以连续两个学期的数据为依据,本学年报上年度的数据、本年度报上学年的数据。
[17]测评相同:民主测评结果相同时,按照“综合业绩、系部评定、教科研究、学生评教、教学数量”的顺序依次比较数据,量值领先者当选。
[18]平均分配:四舍五入确定平均划拨到各教研室的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数。
[19]聘期业绩: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所有学期综合业绩的平均值。
[20]应得额度:本人本学期的单项津贴与业绩分值应得津贴的总和。
[21]会务费用:场地整修、器材增补、秩序册编排、横幅、锦旗、号码布等等。原“运动员奖品”开支项目转由学工处负责处理。
[22]工作人员:裁判员、工作人员津贴标准由公共课部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确定。体育教研室教师运动会期间的工作已纳入常规课时量计酬,故不纳入运动会工作人员范畴。
[23]赛事住宿:在武汉市内举行的赛事不安排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