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有效的科研运行机制,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促进人才成长,促进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公司在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 考核标准
教科研工作考核以教科研工作量为依据。各类人员教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定额标准(以分为单位)见下表
年度教科研基本工作量
人员类别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专任教师 | 120 | 80 | 40 | 20 |
教辅人员 | 80 | 50 | 20 | 10 |
三、考核时间
教科研成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考核结果是学院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工作进行评价和奖励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教科研成果计算范围
教科研成果计算范围包括:教科研课题、精品课程与试点专业、教材(著作)、学术论文、指导学生竞赛、专利、其他成果等方面。
(二)教科研成果计分方法
1、教科研课题,个人完成者,按对应标准分值计分;多人共同完成的,课题负责人按对应分值的60%计分,其余参与人员按对应标准分值的40%计分,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配;
2、公司署名第二、第三、第四的教科研成果,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证明,按标准分值的70%、50%、30%计分;
3、公开发表论文,独撰者,按对应标准分值计分;多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按对应标准分值的60%计分,其余作者按对应标准分值的40%计分,由第一作者酌情分配;
4、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为准。
(三)各类教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1、教科研课题
成果类别 | 成果级别 | 获奖等级或结题 | 分值 | 备注 |
课题获奖 |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教学研究成果奖等) | 一等奖 | 4000 | 以正式文件为准 |
二等奖 | 3000 |
三等奖 | 2000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教学研究成果奖等) | 一等奖 | 1500 |
二等奖 | 1000 |
三等奖 | 500 |
厅局、省级及以上学会(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教学研究成果奖等) | 一等奖 | 350 |
二等奖 | 300 |
三等奖 | 250 |
院级(科研成果、教学研究成果、优秀教材等) | 一等奖 | 200 |
二等奖 | 150 |
三等奖 | 100 |
课题结题 | 国家级 | 通过结题鉴定 | 600 |
省部级 | 通过结题鉴定 | 300 |
校外各类横向课题 | 通过结题鉴定 | 200 |
省级及以上学会 | 通过结题鉴定 | 150 |
院级 | 通过结题鉴定 | 60 |
2、精品课程与试点专业
成果类别 | 成果级别 | 分值 | 备注 |
精品课程 | 国家级 | 800 | 以正式命名文件为准 |
省、部级 | 300 |
院级 | 100 |
试点专业 | 国家级 | 1500 |
省、部级 | 1000 |
院级 | 200 |
3、学术论文
成果类别 | 成果级别/获奖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发表论文 | 国际权威期刊(科学引文索文、工程索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 | 500 | |
国内权威期刊 | 200 | 以省人事厅公布的有关资料为准 |
国内重要学术期刊 | 150 |
中文核心期刊 | 80 | 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最新版为准 |
国内一般期刊(含公司学报) | 40 | |
获奖论文 | 国家级学术组织 | 一等奖 | 150 | 各级奖励中包括教学课件;省级及以上二级学术组织论文奖降一等级(如一等奖按二等奖)记分。 |
二等奖 | 100 |
三等奖 | 60 |
优秀奖 | 40 |
省部级学术组织 | 一等奖 | 80 |
二等奖 | 50 |
三等奖 | 30 |
优秀奖 | 10 |
院级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5 |
三等奖 | 10 |
说明:报纸须是理论版,且大于或等于1500字、理工科类论文大于或等于2000字、公开发表的文科类论文大于或等于2500字、编译类文章大于或等于3500字为一个标准篇,凡字数少于标准篇的按相应分值的70%计算。
4、著作(教材)
成果类别 | 成果级别 | 分值 | 备注 |
著作(教材) | 国家规划教材 | 30分/万字 | |
省(部)规划教材 | 25分/万字 | |
公开出版发行教材、编著、译著 | 15分/万字 | |
公司规划教材 | 10分/万字 | |
5、指导学生竞赛
成果类别 | 成果获奖等级 | 分值 | 备注 |
指导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00 | 经学院同意,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诸如电子大赛、数学建模、英语口语、电子商务、数控摸具、体育竞赛等各类竞赛。 |
二等奖 | 600 |
三等奖 | 450 |
优秀奖 | 400 |
省部级 | 一等奖 | 400 |
二等奖 | 250 |
三等奖 | 150 |
优秀奖 | 100 |
6、专利
获国家专利,计科研分值300分。
7、其他成果
对提高学院学术地位有显著意义的成果、或为学院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科技产品、或本办法未列入的成果以及分值界定不清的其他成果等,由院学术委员会比照上述标准确定分值。
(四)申报教科研成果材料要求
申报成果材料要实事求是,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由学院批准后撤销其教科研分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五)关于教科研成果署名的几点说明
1、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署名永利集团304am登录;
2、教科研成果没有署名武汉铁路职业学院,但有角注等形式表明作者单位为武汉铁路职业学院的,折半计分;
3、教科研成果署外单位名称,没有武汉铁路职业学院,也无角注等形式表明作者单位为武汉铁路职业学院的,不计分。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科研处。